<legend id="csack"><input id="csack"></input></legend>
  • <tr id="csack"></tr>
    <legend id="csack"><sup id="csack"></sup></legend>
  • <bdo id="csack"><button id="csack"></button></bdo>
  • <tr id="csack"><sup id="csack"></sup></tr>
  • <tr id="csack"></tr>
  • <tr id="csack"><input id="csack"></input></tr><tr id="csack"><input id="csack"></input></tr>
  • 工程施工改造

    您的位置:首页>>工程施工改造详细内容>

    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

    作者:海湾消防 文章来源:http://www.hklbhg.cn/ [ ]
  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-92(2)
     
    一、人工启动和紧急切断试验1~3次;
     
    二、与固定灭火设备联动控制的其它设备(包括关闭防火门窗、停止空调风机、关闭防火阀、落下防火幕等)试验1~3次;
     
    三、抽一个防护区进行喷放试验(卤代烷系统应采用氮气等介质代替)。
    上述试验控制功能、信号均应正常。

      第4.2.7条 电动防火门、防火卷帘的抽验,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- 20%抽验联     动控制功能,其控制功能、信号均应正常。

      第4.2.8条 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(包括风机和阀门)的抽验,应按实际安装数量     的10%~20%抽验联动控制功能,其控制功能、信号均应正常。

      第4.2.9条 消防电梯的检验应进行1~2次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功能检验,其控制功    能、信号均应正常。

      第4.2.10条 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检验,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-20%进行下列功     能检验:
     
    一、在消防控制室选层广播;
     
      二、共用的扬声器强行切换试验;
     
      三、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试验。

      上述控制功能应正常,语音应清楚。

      第4.2.11条 消防通讯设备的检验,应符合下列要求:

      一、消防控制室与设备间所设的对讲电话进行1~3次通话试验;
     
      二、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%~10%进行通话试验;

       三、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“1l9台”进行1~3次通话试验。

      上述功能应正常,语音应清楚。

      第4.2.12条 本节各项检验项目中,当有不合格者时,应限期修复或更换,并进行复验。
     
      复验时,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,应进行加倍试验。复验不合格者,不能通过验收。

      第三节 系统运行

      第4.3.1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投入运行前,应具备下列条件:
     
      一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单位应有经过专门培训,并经过考试合格的专人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。

      二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式启用时,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:

      1.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;

      2.操作规程;

      3.值班员职责;

      4.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。

      三、应建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技术档案。

      四、火灾自动报答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,不得随意中断。
     
      第4.3.2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和试验,应符合下列要求:

      一、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,并应按附录三、附录四的格式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。

      二、每季度应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,并应按附录五的格式填写季度登记表。

      1.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。

      2.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。

      3.试验水流指示器、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、信号显示。

      4.对备用电源进行1~2次充放电试验,1~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。

      5.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:

     ?。?)防排烟设备(可半年检查1次)、电动防火阀、电动防火门、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;

     ?。?)室内消火栓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;

     ?。?)卤代烷、二氧化碳、泡沫、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;

     ?。?)火灾事故广播、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。

      6.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。

      7.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。

      8.检查所有转换开关。

      9.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。

      三、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,应做下列检查和试验,并应按附录五的格式填写年检登记表。

      1.每年应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探测器试验1次;

      2.进行第4.3.2条二款中除1、2以外的各项试验,其中第5项(3)试验可作模拟试验;

      3.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。
     
      第4.3.3条 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,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遍,并做响应阈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,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,不合格者严禁重新安装使用。 

    智淼君安(江苏)消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http://www.hklbhg.cn/
           海湾消防公司主营:海湾消防报警系统销售,消防设备安装,海湾气体灭火、海湾电气火灾、消防水喷淋系统施工安装,售后维修,海湾消防网站:http://www.hklbhg.cn/;海湾消防服务热线:4006-598-119
  • 本文网址:http://www.hklbhg.cn/gongchenggaizao/8737.html
  • 关键词: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
  • 本页关键词: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

    上一篇:消防防火门施工安装方案 下一篇:消防工程施工方案

    真人二十三式性视频(动)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蜘蛛词>| <文本链> <文本链> <文本链> <文本链> <文本链> <文本链>